噴漆房結構上應還包括:送風過濾器系統、工件載運(運送、角速度)裝置、水簾系統、水洗系統、排風系統、水槽、燈光裝置及室體。 漆霧重復使用的原理:漆霧重復使用可分為二個部分:一是噴涂工件時,漆霧與水簾撞擊混合,水簾會滲入部分漆霧落到水槽;二是未滲入水簾的漆霧經水簾板底部縫隙轉入水洗室,與霧化燃燒室涌出的水霧充份混合,氣水分離出來下陷后流向水槽。
在水槽中定期重新加入漆霧凝聚劑構成漆渣







噴漆房應具備以下兩方面的功能(其代表性的目的的功能) (1)能及時迅速地排除噴涂過程中產生的漆霧和溶劑蒸汽,防止其污染工作環境和被涂面,確保安全生產,并能大限度地捕集漆霧,不使其排到室外,使排風機和排風管不積漆。、 (2)能按照所用涂料的噴涂工藝的涂層裝飾必等級的要求,創造佳的涂裝條件和工作環境,如能供給調溫、調濕和凈化無塵的空氣,良好的照明,使噴涂作業不受外界環境(溫度、濕度等氣候條件)的影響,一年四季噴涂作業區內的溫度、濕度始終保持在工藝要求的范圍內,以確保噴涂質量恒定。

噴漆室可作如下分類: 按捕集漆霧的方式分類。分為干式噴漆室和濕室噴漆室。前者是借助擋漆板,用過濾層捕集漆霧,它適用于小批量和單位時間噴漆量比較小的噴涂作業;后者是借助加有油漆凝聚劑的循環水清洗噴漆室的排氣、捕集漆霧。按濕式漆霧捕集裝置的結構,濕式噴漆室又分為文丘里式、水旋式(動力管型)、旋渦式、噴淋式、水簾式和水幕式乖等,濕式噴漆室適用于大量流水生產和單位時間噴漆量大的噴涂作業。
